发表时间:2025-05-21浏览次数:74
2025年5月16日,由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和泰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主编,多家权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参编的国家行业标准《民用建筑氡防治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局部修订验收审查会在深圳市建科大楼顺利通过专家评审验收。
《民用建筑氡防治技术规程》局部修订验收审查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张惠锋副处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黄宁秘书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特邀5位知名业内专家清华大学朱立教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尚兵研究员、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梅爱华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总院有限公司黄晓东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和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元光教授级高级工程参与评审验收,主编单位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毛洪伟总经理、泰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及各参编单位代表30余人参加。会议采取线下参会+线上视频会议相结合的形式,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黄宁秘书长主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黄宁秘书长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张惠锋副处长对此次标准局部修订验收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了指导,对报批验收所需提交的材料进行了说明,并对下一步的工作进度进行了部署,为《规程》的高质量完成提供了保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张惠锋副处长讲话
随后,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黄宁秘书长宣布了《规程》局部修订验收组专家名单,并选举清华大学朱立教授为验收组组长,主持本次验收评审会。
按照验收评审会的程序要求,首先由主编单位编制组成员陈泽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代表编制组对标准局部修订稿进行了详细汇报,随后专家评审组各成员对《规程》局部修订验收稿逐条进行了讨论,从科学、经济、先进和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了集中评议,最终形成一致意见,通过《规程》验收稿的评审,进一步推进了《规程》的报批报审。
《民用建筑氡防治技术规程》局部修订验收专家评审
此次《规程》局部修订聚焦民用建筑氡防治,新增了室内环境氡浓度及土壤氡浓度检测方法和室内通风设计要求,修订了室内环境氡浓度限值,内容科学合理,与现行标准相协调,符合标准编制要求,兼有科学、经济、先进及可操作性,为民用建筑氡防治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技术保障。